第19章 自由意志捍卫者-《文娱救世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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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从来都是用这句话来掩饰自己的傲慢,以及苹果公司在遇到产品“XX门”事件时的傲慢。

    比如,后世10年才爆发的“苹果天线门”事件,IPHONE4/4S因为新一代金属中框天线的设计存在瑕疵,导致用户握紧手机时天线信号大减几乎收不到。

    (科普一下无线电常识:天线是必须不能形成闭合回路的,才能收发无线电,如果闭合或者说短路了,那就不是“无线”电了。IPHONE4当时的问题,是金属中框天线本身设计时并不闭合,有一个缺口;但用户的手握紧这个部位时,手也会导电,所以把天线闭合了。)

    而当时苹果公司的强硬处理态度是:拒不道歉!请使用正确的姿势握你的手机!

    在乔布斯的三观里,他是最爱消费者的。如果消费者觉得不舒适,那是因为消费者太小白,不能理解他“父爱式的良苦用心”。

    当然,一般情况下,乔布斯是不会在发布会或者公开场合说“父爱式的推荐”这种公然藐视自由意志的狂悖言论的。

    他只在苹果公司的内部会议上说说,一般是当他需要乾纲独断的时候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在这个情境下,他对李莹说出了这句话,显然是一种软硬兼施的威胁:“我会给消费者父爱式的推荐,如果YY网或者人人网或者YY给脸不要脸,那我们大苹果也不介意把FaceChat或者QQ或者Twitter之类的APP技术处理到APP-STORE下载排行榜的前列。”

    你不玩,苹果就让“类似的产品”来玩。

    “父爱式的良苦用心?原来乔布斯先生把强-奸自由意志叫做父爱式的良苦用心。我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。”就在乔布斯期待李莹被威胁屈服的时候,她却云淡风轻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,

    “用户当然有权利‘不在乎你给他提供什么’——如果用户必须在乎,那就不是‘权利’了,而是义务;权利,本来就是可以被主动放弃的。

    但是,你居然用某些人主动放弃了权利,就认为消费者普遍不应该拥有绝对自主选择的权利,这不成了连基本法理常识都不具备的弱智言论么?”

    有人放弃了权利,有人不在乎权利,就等于这种权利普遍可有可无么?

    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。

    乔布斯骨子里的傲慢被彻底激怒了。

    他一直觉得,李莹虽然有些手腕,有些成就,但毕竟是因人成事的。

    虽然如今顾诚已经彻底退出了YY网的管理,安心做个股东,而且彼得蒂尔系所有股东加起来,股权也已经不比顾诚小了。

    但是在乔布斯心里,始终认为YY网的成功,最大的功劳是顾诚的。李莹只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运营者和斡旋者。

    今天,如果不是因为提前布局、让彼得蒂尔都站在了他这边,他自忖有把握毕其功于一役地让李莹屈服,他是不会亲自来参加这种谈判的。

    哪怕YY网如今的市值已经有两三百亿美元之多。

    按照常规,平时这种生意都是乔布斯手下的人来处理,最多也就派蒂姆库克。

    没想到,自忖有绝对把握的说服,竟然遇到了一个比他更加傲慢、认死理的家伙,硬怼了回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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