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6章 露底-《暗黑大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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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二就是贫富分化在扩大着,为了减少反对声音,我做了妥协,包括紫钞,包括默认了许多商贾将产业挂在权贵名下避税漏税。实际上这样一来。富者还是益富。勿用问紫钞,尽管紫钞征了一部分税赋,但实际商贸越发繁荣,就是征了一小部分税,各个权贵实际获利更多。”
这同样是一个让人寒心的话题。
为什么他们能获利更多,正是这些政策。
然而仅是损少了少许商税,便继续愤怒着,当真不会算账吗?
太贪婪了!
“又有少数士大夫权贵的家人家属,为了谋取财富,变着法子坑蒙拐蒙。巧取豪夺,为了妥协,我同样也没有过问。实际祖宗家法。将百姓定为五等,后又分成九等,富者多纳税,贫者少纳税或免税,也就是所谓的齐人,作用就是减少贫富分化。然而因为反对声音太大,即便是祖宗家法,我都不敢执行了。不错,银行司与齐商税。暂时造就了更多的三等户二等户出现,然而这些丑陋的现象。我没有阻止,恐怕以后也没有那个宰执敢碰这个禁忌的问题。那么这个小治,早晚还是昙花一现!”
其实还是那句话,不是宋朝税赋重,而是宋朝赋税不合理。
比如榷茶,为什么被砖家一再攻击的保守派分子吕夷简要改革茶政?
宋朝开国之初,有的做得确实很不错,比如榷茶,当时全国各地你打过来,我打过去,百姓生活十分困难,因此赵匡胤下达种种刺激经济的命令,包括榷茶,甲,你种不起茶了,没关系,朝廷贷款给你种植茶叶,但销不出去了,没关系,朝廷统一收购。
如果对照天朝的经济发展规律,有的真很仿佛……
在当时这些措施是对的,也是比较先进的,而且朝廷收效也比较明显,尽管宋朝未统一天下,仅是茶政一年收益就达到了四百万缗,不是贯,一缗那是真正的一千文钱,与现在的新贯一样。
但往后发展,榷茶岐形了,到了宋仁宗才即位时,榷茶利润一年只有几十万贯,最低时只有二十几万贯,想一想一个杭州龙井茶叶一年能创造多少收益吧。
为何沦落如此,主要就是许多茶商无法征得税赋或者无论专榷,那么不如索性放开,朝廷不要付出大量胥吏管理经营,但又可以得到大量的商税。吕夷简做错了吗?
结果呢,许多老派大臣反对,包括宋仁宗的老师,儒学大佬孙奭,为何以吕夷简的才能,最后做法保守,或者叫微调改革,真的没办法执行激进的政策了。
这一直延续到韩琦,才勉强对榷茶执行了通商法。
然后到了王安石,为何王巨对王安石变法也不是太赞成,就象这个榷茶,本来是通商法的,但经过王安石变革,巴蜀茶叶与福建茶叶又重新进行了专榷。
为何是巴蜀,原来巴蜀时不时来次大反叛,谁敢专榷?但巴蜀地形封闭,东是三陕所阻,北是斜谷栈道,所以看上去容易执行榷茶。为何福建茶叶专榷,因为在宋朝建茶最好!
仅是这两项,一年就为宋朝带来六百多万贯的收益。
这肯定是不对的。
再比如榷盐,就象天朝,到了七十年代,许多百姓真的吃不饱饭了,每天的下饭菜只是咸菜,宋朝最发达的地区不过相当于天朝的90年左右,一般不过相当于天朝的85年左右,肯定比天朝七几年好,但咸菜仍是百姓的主要佐饭菜肴,然而因为一个榷盐,盐价这么贵,对头吗?
但因为税赋的不合理,王巨尽管推出许多惠民政策,五大榷却不敢动,包括王安石发起的建茶蜀茶专榷,以及各种苛捐杂税……
或者再打一个比喻,宋朝企业一般只交纳百分之三的往税,比起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。又算什么?或者再比喻苦逼的文人吧,稿费从八百块钱就开始征税,八百块钱。会饿死人的,但不行。还得交税!
甚至宋朝这种不规范的税赋,都牵累了彼岸!
王巨也无辄。
那只好进一步的宽赋,因此推出了下一步的政策。
山陵滩涂湖泽!
具体的做法,便是将无主的山陵滩涂湖泽,承包给各村的百姓。由官府监督,置放铁匦,价高者承包之,这个制度因为王巨推广坊场河渡制。已经很流行了。也就是暗投标制度。
不过做了几条辅助性的措施,一是为防各村的豪强用手段霸占,导致低价拍卖,在投标结束后,先是官府估价,然后再交给百姓审议,还是暗投标制度,交给村民纸条,同意者画上钩,不同意者画上叉。至少六成百姓同意最终的承包价格,这个承包才能正式通过。否则,继续拍卖。
其次强行规订。不得侵占道路、灌溉与水利,如果朝廷征用,朝廷将弥补其损失,官员与乡绅勾结,导致损失弥补太多者,追究官员其责任,但弥补太少,乡绅不服,可由县往州到各路提举司。逐级申诉,如果各种提举司还不能公正处理。可以来京城击闻登鼓。当然,到了各路提举司这一级别。基本上是最终判决机构了。
这条规订一分为二,先是道路灌溉水利,不能甲承包了某山,但山上有道路,这个道路也是俺的,想过路者,必须留下买路钱,那岂不是乱了。灌溉更不能阻止,否则更乱。
不过未来朝廷陆续的投资,比如某片湖泽,朝廷投资建圩区,但承包者不仅交了承包费用,另外还投入了种植茭白菱藕或者鱼苗的成本,这个朝廷必须补偿的。
但所谓的补偿,也就是这个成本,作为承包人,不得勒索朝廷。朝廷同样,不能不顾承包人的损失,而强行收回。
其三就是费用问题,朝廷从承包费用里收取百分之五的税收,但也不是敛财,这个税收有很多成本的,比如承包时朝廷将会派专人下来监督执行,或者朝廷收回时有其补偿,或者承包后,朝廷会派人对其承包的区别进行保护。就象少林寺周边的山区,是少林寺的寺产,不会让山民承包,但不是少林寺的寺产,由山民承包后,武僧继续来驱逐百姓,官府就要派人来捉拿。
余下的百分之九十五,则是属于惠民了,如果是一村之山陵滩涂湖泽,那便是一村之内解决,如果是几村共有的山陵滩涂湖泽,则几村一道执行拍卖,比如某湖泊,有甲乙丙三村,则三村百姓共同举行拍卖承包。或者大型的湖泊,如太湖,那没办法了,不过现在也没有能力划分这样大湖泊的具体范围,顶多划分一下湖滨的区域,让百姓种一种茭白菱藕。
然后再根据各村各户的口数,摊派这个承包费用,如甲村有三座荒山,乙花了每年两百贯的钱帛承包了二十年,官府收走十贯钱,余下的一百九十贯,分给甲村每一个百姓。
其四就是银行司的支持,比如甲村有甲湖,某乙有养鱼的才能,但手中没有钱帛,这时就可以向银行司贷款,当然这种承包,略有些风险,银行司可以稍稍调高利息,如原先一年是一分,现在调到一分二一分三,以此鼓励更多的百姓参与这种承包。
其五是长远的保护,如山陵,就是山与丘陵,能获益的无非就是木材与果树,因此承包时间必须很长,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三十年,但在到期前,如果将木材砍伐,必须在到期前两年,补种树苗,必须保证成活的树苗数量超过原先山上的树木数量。
这样做的用意有两个,能让专人专门经营这些山陵滩涂湖泽,一旦这些山陵滩涂湖泽大量地被利用起来,正好朝廷拨出大量钱帛兴修水利道路,两者结合,无疑会进一步推动宋朝经济的发展。
另外许多百姓也随着这种承包受益,说不定可能许多农村百姓每户会因此而得到一两贯,两三贯钱。不要小看了这两贯钱,对于那些赤贫百姓来说,没有就会出人命,有。一家人危机就能平安渡过。
然而范纯仁担忧地说:“太保,恐怕自此天下又不会太平了。”
那些山陵滩涂湖泽可能名义上是无主之地,但当真是无主之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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